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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市卫生许可证
在中国,卫生许可证已整合至相关行政许可制度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(2015年修订)及后续规定,原“卫生许可证”不再单独发放,具体分为以下两类:
1、食品经营单位:需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(原食药监局)负责。珠海市的办理机构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区分局。
2、医疗机构:需办理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由卫生健康部门(原卫生局)负责。珠海市的办理机构为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及各区卫生健康局。
办理建议:
查询渠道:访问珠海市政务服务网([www.zhuhai.gov.cn](http://www.zhuhai.gov.cn))或“粤省事”小程序,搜索“卫生许可”相关事项。
咨询电话:珠海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(24小时)。
现场办理: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(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市民服务中心)或各区政务服务中心。
注意事项:
企业或个人需提交申请材料(如营业执照、场地证明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),具体要求以最新政策为准。
如需确认具体业务类型(如餐饮、食品销售或医疗机构),建议提前咨询主管部门。
以上信息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,确保合规。如有其他问题,欢迎补充说明。
🕐 2026-04-30 05: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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