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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宁县工商注销
以下是关于广宁县工商注销的系统性解答:
一、注销流程
1、成立清算组
股东会/董事会决议成立清算组(需全体股东签字)
清算组备案(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)
2、税务注销
携带《清税申请表》、营业执照副本、公章等到税务局办理
完成未缴税款、发票核销等手续
3、工商注销
提交材料至广宁县行政审批局:
(1)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(2)清算报告及股东会决议
(3)营业执照正副本
(4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
(5)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
等待5-10个工作日审核
4、银行账户注销
携带工商注销证明到开户行办理
二、注意事项
1、需提前在《南方日报》或广宁本地报纸刊登注销公告(45天)
2、存在未结清债务需在清算报告中明确处理方案
3、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相对简化,无需清算组
4、跨区域经营企业需先办理分支机构注销
三、常见问题
Q: 未按时年报能否注销?
A: 可通过补报年报后办理,逾期超3年需走吊销转注销程序
Q: 注销费用?
A: 政府不收取费用,但报纸公告约200-500元/次
四、办理地址
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(南街镇柳金路1号)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8:30-17:30
咨询电话:0758-8632111
建议提前通过粤商通APP或广宁政务网预审材料,可缩短现场办理时间。
🕐 2026-02-24 22:23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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